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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活动中常见的几个问题(二)

发布人:小编 发布时间:2024-01-12

提问4

请问有一家企业投标,经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是显示于招标前移出,请问是否还有资格参加投标?

政采同行回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案例中,经营异常名录不在该文的限制名单之内,即使在,由于供应商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已经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因此,不能限制该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提问5

政府釆购中的单项或批量怎么理解?比如釆购人釆购一台电脑叫单项,要是釆购10台电脑是单项还是批量?要是釆购5台电脑加5台空调那是批量吗?还有单项或批量指的是全年釆购预算吧?

政采同行回答:单项采购金额是指具体的某一个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批量采购金额是指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多个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的总和,这里的批量指的是政府采购项目的数量。批量采购金额不要和批量集中采购金额混淆。批量集中采购是指将一些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政府采购品目,由采购人按规定的标准配置归集后,交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采购的一种采购模式。简单说,批量集中采购是在一次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多个采购人共同需求的品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适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应当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本案例具体说,一次采购一台电脑按单项计算,一次采购十台电脑也按单项计算,一次采购5台电脑和5台空调也按单项计算。如果一次采购一台电脑,一年采购十次,就要计算批量采购金额了。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但项目预算调整或者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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